鞍山市解放路立交桥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解放路立交桥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鞍发改审投【2017】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解放路。
2.2工程规模:解放路立交桥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建国大道与解放西路交汇处,为一座全互通立交桥。全桥共分四层,最底层为解放西路下穿通道,第二层为路面非机动车道,第三层及第四层为上跨桥。本次招标范围如下:第三层维修加固工程、第四层维修加固工程、引道和标线工程、桥梁亮化工程、施工期交通组织工程、桥下恢复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投资额:4535.23万元。
2.4本项目_/标段,共划分1(标段数)标段。
2.5招标范围:工程维修加固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2019年4月25日开工至2019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219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持本企业CA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具备信用报告A级(含)以上(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1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购买并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6.3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均需递交,缺一不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鞍山市
联系人:方长健
联系电话:0412-5539100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10
联系人:洪凤、董丽军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5970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