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监督方式 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工作督办件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产生以来,提出要有理、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并在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鞍山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件》就是这样应运而生的。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第一件《督办件》的内容是关于中小企业经营环境有关问题的督办意见。为解决当前阻碍鞍山市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今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市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除分别把视察报告报送市委,转交市政府外,还把在视察中发现的而在视察报告中没有提及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整理,采取了一种新的监督形式,即《鞍山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件》转交政府办理。《督办件》首先说明起因和总体要求,然后明确得出了11个具体问题,内容涉及执法主体、建筑工程审批、道路运输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和贫困地区人才需求等方面,并针对每个问题逐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最后要求市政府将办理情况向人大报告。《督办件》发出后,市政府非常重视,已经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