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食药监局多措并举加强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扭转食品摊贩监管工作被动局面,日前,鞍山市食药监局结合本市实际,采取五项举措加强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
一、领导重视,有序推进。鞍山市食药监局主要领导召开工作部署会,深刻理解食品摊贩备案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并2次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及时解决工作进展中遇到难题,为深入推进备案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逐户排查,摸清底数。以乡镇、社区为单位,成立联合调查摸底小组,充分发挥执法人员和社区、行政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力量,对政府划定区域分段实施,全面摸排。全市34个销售区域从事食品经营的食品小摊贩逐户排查, 摸清食品小摊贩数量、经营业态、经营食品种类、从业人员信息等基本情况。建立完善食品摊贩基础档案,坚持分类监管风险控制,一户一档。分别将其划分为通过引导扶持可以优化发展的、需整改完善的、需依法取缔的几类,定期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实施分类监管。
三、书面告知,限期办证。利用市、县电视台、鞍山日报、千山晚报、北方晨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多渠道播发宣传“加强食品摊贩备案登记的通告”,向社会发出食品摊贩依法经营的倡议,监管人员利用巡查、检查之机向符合《食品摊贩备案卡》办理条件的食品小摊贩发放并签订《限期办理食品摊贩备案卡通知书》,告知食品小摊贩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需要办理《食品摊贩备案卡》,现场将办理备案卡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地点、限期办理时间等基本信息一次性说明,确保食品小摊贩从业人员听得明白、记得清楚。
四、举办培训,提高能力。为了备案登记能够顺利有序地开展,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对生产经营直接入口食品摊贩和各街道、社区从事食品摊贩备案登记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和现场指导。举办培训班11期,培训各类人员700余人次。
五、主动服务,规范经营。落实“马上就办”的工作要求,不让群众来回跑,对携带材料齐全的食品小摊贩现场收取材料、马上办理、立等就取,发放《食品摊贩备案卡》;与食品小摊贩签订《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书》和《食品销售安全承诺书》,落实食品安全要求,强调食品安全责任。通过监管部门和乡镇、社区的努力工作,截止目前,全地区登记备案食品摊贩98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