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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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鞍政发[2017]18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市水利局近期对辽宁润中供水有限公司的大伙房输水工程穿越南沙河施工的现场进行了检查。
检查人员对工程防汛预案的编制及施工现场 进行了检查,并告知建设项目完工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对河道、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恢复,保证行洪安全;建设项目竣工时,其涉河部分工程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验收合格等。辽宁润中供水有限公司表示将按照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内容,保证工程及河道防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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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6:56: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