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的阵地爱心传递的桥梁
鞍山市拘留所接待室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她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抱着一个不满周岁的婴儿,到了接待室,她把怀里的婴儿放到椅子上,二话不说转身就走,拘留所接待室的赵辉所长和民警崔雪连忙追了出去,拦住这位老太太询问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为了不让接待室里的孩子从椅子上摔下来,崔雪又急忙回身从接待室把孩子抱了出来。
经过询问了解才知道,这位老太太是刚刚被法院送入所的女拘留人员荀某(化名)的奶奶,怀里抱着的婴儿是荀某(化名)的女儿。老太太今年八十多岁了,带不了这孩子,她执意要把这孩子送到被拘留的孙女手里。这可给拘留所出了难题。所长班红、副所长孙晓娜也放下手里的工作,先后来到拘留所大门外了解情况,并向老太太讲拘留所的规章制度,反复开导老太太不能把孩子扔到所里不管,经过苦口婆心的规劝,老太太勉强同意带孩子上法院去找法官解决问题。
等到大家回到工作岗位重新按部就班的进入工作之后,老太太又回来了,这回把孩子放在椅子上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走,出门就上了一辆出租车走了。留下可怜的小不点孤零零的坐在椅子里,黑黑的大眼睛愣愣的看着这陌生的地方,茫然无助。
为了保护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所长决定把孩子先送到她妈妈的身边,同时详细了解被拘留人员荀某(化名)的情况和孩子的情况。原来,荀某(化名)是由于欠债不还才被法院执行司法拘留的,孩子是荀某(化名)和前夫的亲生子女,不过是计划外的,没有户口,未满周岁。了解到这些情况以后,孙晓娜所长一边安排干警给孩子买奶粉、尿布,一边联系法院,将了解到的情况向法院进行了说明,并对拘留所不予收拘怀孕及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向法院进行了解释。法院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经请示上级部门马上派人到拘留所了解情况。当晚5点,在市拘留所管教办公室,法院法官对荀某(化名)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形成笔录证据。依据拘留所关于收拘问题的相关规定,对荀某(化名)做出了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
当得到这个决定后,荀某(化名)抱着孩子,泪流满面,怀着对拘留所干警的深深的感激,恋恋不舍的离开了拘留所。
在拘留所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以来,类似这样的事例在拘留所不知道发生了多少次。拘留所全体干警始终本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方针政策,架起了政府和社会沟通的桥梁,承担了党和人民赋予的创建和谐社会的重担和嘱托,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默默无闻的贡献者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