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食药监局重拳出击高压震慑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年初以来,鞍山市食药监局以食品快速检测、食品抽样检测等技术手段为支撑,以局机关、食品支队两级联动为方式,对食品违法犯罪坚持下狠手、出重拳,扎实开展各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保持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18年以来,全地区食品违法案件106件,罚没款89万元,其中市本级31件,罚没款39万元。
一是在全省首次办理资格罚案件。按照国家总局、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通知,办理了9件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当事人进行资格罚的案件,属全省首次。
二是查办多起大案,有力保障市民食品安全。依法取缔了海城市内一非法黑猪肉加工点,对该场所及相关食品等予以查封,当事人和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审理。查办了一起酒类案件,在岫岩县某酒厂库房内发现疑似假冒生产的白酒733箱,共计8386瓶,现场还发现上述酒的空瓶及瓶盖1000余套,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紧抓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你点我检”活动,检什么由群众说了算。年初对鲜蘑预包装产品进行抽验检测,发现含有二氧化硫超标,迅速向外地生产商发出警示,让其召回产品,并组织检查本地产品立即下架,并对经销单位进行了处罚。
四是强力推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对全市1225户保健品专、兼营店做到100%巡查、100%约谈、100%签订主体责任承诺书和100%录入主体责任系统全覆盖。截止目前,办理违法案件28件,罚没款40余万元,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国家总局公布的2018年10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典型案例中,1起为市食药监局承办。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各地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案件信息,辽宁省39件案件中市食药监局办理了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