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供销总社完成汛期保供稳价措施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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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日前,根据鞍山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关于加强我市汛期重点商品保供稳价的通知》要求,鞍山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精神,按照《关于加强我省汛期重点商品保供稳价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失常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做好汛期重点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在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农业生产、强化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方面发挥各自作用,确保响应及时、供应平稳、提前应对、监督检查、做好保障,同时要强化组织领导和问责。
按照通知的要求,市供销总社积极同下属市直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及时传达文件要求,积极发挥稳价渠道作用,确保供应平稳、价格稳定。同时,将相关的工作措施报送至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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