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转企演绎小鸭变天鹅
我市已有7000余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
11月24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个体工商户市场竞争力,解决个体工商户融资难和抗击能力差等发展瓶颈,支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市工商局从2009年起开始“个转企”工作,大批个体户“升级转身”,目前已达7000余户。下一步的目标是以2013年全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总数为基础,每年力争增加50%。
据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针对“个转企”工作的具体要求,工商部门开辟了“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开展工作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为转型升级个体工商户办理质监、税务、住建、国土、环保、安监等提供证明;按“一销一立”程序办理,即原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注销原因为转企,同时申请转型升级企业设立登记,也可以采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的方式,无需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手续,只要在业务信息系统中标注已转企即可,沿用原个体工商户注册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允许继续使用原登记字号;转型为有限公司的,允许沿用其原名称加“有限公司”;只要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原许可批准文件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可先行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且企业投资人与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一致的,不需重新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只要提交核发使用证明即予登记。“个转企”后,转企前个体工商户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荣誉授予部门应予认可。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凭工商部门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办理《税务登记证》、换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另外,“个转企”后,属微利企业、经认定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确有困难的小型微利企业等,将会得到相关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