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整改方案辽委发(201925号第一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第一轮督察指出,辽宁省部分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此次“回头看”发现,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不坚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将***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教学体系,切实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2、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要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至少每2个月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3、对各责任单位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定期调度各项任务整改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验收销号,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督导推进。
4、创新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工作实绩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实行“一票否决”制,落实《桓仁满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5、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本溪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本委办发〔2017〕63号)规定,违法违规上项目的,严格责任追究。
6、开展离任审计。按照《关于贯彻〈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本委办发〔2018〕91号),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审计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县委县政府将***生态文明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刻领会***生态文明思想,2019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集中学习会议学习了《******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精神》。同时,将生态文明、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桓仁满族自治县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意见》,把新发展理念纳入党校培训内容,举办了“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培训班,进一步领会习近平***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县党委、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分析研究。2019年,县委常委会会议召开9次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议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召开8次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议题会议,有效解决我县生态环境问题。
(三)县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查,调度各项任务整改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销号,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督导推进。通过对反馈意见重点案件现场核查,对案件是否属实、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不断完善细化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全力确保我县按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按照《桓仁满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县委县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特别是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工作,作为我县考核领导干部重要指标。印发了《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了解及日常考核工作办法》,通过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全面、深度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环保工作情况,明确了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要加强培养选拔,及时大胆用起来;对发现存各类问题的干部,重点记录、留存备查,该调整的坚决果断调下去。
(五)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县纪委监委根据工作实际,明确了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与县环保局搞好对接,及时了解掌握环境污染事件,确保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到位。二是执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市环境局《生态环保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本纪发〔2019〕7号)精神,及时督促各相关单位按时移送破坏生态保护环境的问题线索。三是加强追责问责工作。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自查通知(本纪办发〔2019〕12号)要求,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及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7起问责案件问责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本溪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认真核查环保督察问责件处理情况,保证问题问责到位、问责程序规范、材料归档齐全。
(六)开展离任审计。按照《关于贯彻
按照《本溪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细化完善)方案》(本委发[2019]15号)要求,桓仁县委、县政府完成各项整改措施,提高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5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县委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