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2020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为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并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0年全县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371人)名单予以公示。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要严明防汛纪律,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制,对因玩忽职守、指挥不力或准备不足等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宽甸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5月30日
2020年宽甸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