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
2月28日,我市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今年我市将继续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全力促进就业创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管理创新,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在筑牢民生底线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
全力以赴抓好稳就业工作,抓好就业创业政策制定落实。抓紧出台我市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制订普惠制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定点培训机构管理等具体办法,落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创业场地补贴、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梳理完善本地吸纳毕业生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根据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差异化、个性化需求,精准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就业见习等就业帮扶服务。精准实施就业援助,将因产业结构调整、去产能、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因素影响的离岗失业人员以及退役军人纳入就业扶持范围,加强岗位开发、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调整援企稳岗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针对农民工、失业人员、转岗职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创新培训。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搭建各类创业平台,树立“十大创业典型”、“十大技能大师”、“十大县域就业标兵”、“十大创业带头人”等就业创业领军人物。做大做强政府主导型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鼓励创业基地与高等院校科技资源、学科优势紧密结合,形成产业特色。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养老金当期发放。持续开展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多证合一”平台,提高参保缴费率。积极协助财政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全面实现按新办法计发待遇,实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条件网上申报、审批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启动职业年金运营,稳步推进老农保遗留问题清理工作。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按照国家和省部署,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加强人才工作,深化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善细化评价标准和操作规范,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激发人才活力。完善人才政策体系,积极参与研究论证、起草制定人才政策措施,研究出台包含户籍、购房、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各项人才保障措施的人才优惠政策。加大各类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开展企业创新成果评选和医疗卫生创新成果评选,推进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举办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完成“丹东工匠”评选,培养选拔优秀技能人才。
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下大力气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落实“三金三制”,确保在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拖欠工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加大源头治理。
大力实施就业扶贫工程,深入推进社保扶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参保优惠及代缴补贴政策,将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实现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智慧人社”建设,开展“智慧人社+智慧银行”项目纵深拓展工作,进一步丰富完善“丹东惠民卡”APP服务功能,上线社保卡紧急挂失、异地补换卡、诊间支付、银行签约及养老金保值增值产品等功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作用,开展电子社保卡和第三代社保卡发放工作,提高社会保障卡持有率。启动和推进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养老保险工作,开辟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新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