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疫防指〔2020〕9号关于加强对域外返桥务工人员管理的通知
南楼经济开发区、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营口市及我市关于宾馆管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域外返桥务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控范围
凡在我市开复工企业工作的域外(营口地区以外)返桥务工人员,到桥天数未满14天的,均按本通知规定进行管理。
二、隔离方式及地点
域外返桥务工人员必须到桥隔离满14天后方能返企上岗。隔离方式为指定场所隔离或居家隔离(所在企业、员工居住地)。指定场所为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宾馆管控工作的通知》(大新疫防指〔2020〕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程序申报批准的营业宾馆。采取居家隔离的,由企业将人员信息等相关事项报至其居住地所属开发区、镇街,由开发区、镇街汇总上报市工信局。
三、后勤保障及包保责任
凡实施指定场所隔离的域外返桥务工人员,由宾馆管控检查工作组确定隔离指定场所;隔离人员的后勤保障和管理由用工企业负责;人员包保监管由企业所在开发区、镇街负责。凡实施员工居住地隔离的域外返桥人员,由居住地所在镇街负责包保监管。实施在企业(宿舍)隔离的域外返桥人员,由用工企业负责进行管控并每日向企业所属开发区、镇街报送隔离人员情况,镇街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包保责任。
四、相关要求
1、市宾馆管控检查工作组及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按照《通知》有关规定做好域外返桥务工人员隔离指定场所的各项管理工作。
2、各相关企业要如实填报域外返桥务工人员相关信息,切实做好隔离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并报企业所属开发区、镇街,以便落实隔离管理工作。
3、承担域外返桥务工人员接待工作的指定场所,要按照《通知》要求,履行申报程序,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接待安置的消杀等各项防控工作。
4、各企业所属开发区、镇街要切实履行域外返桥务工人员的隔离包保责任,确保管控到位。
大石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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