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老边区委托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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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2日发表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辽人社[2018] 126号) 文件要求,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营口市财政局印发了《营口市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营口市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营人社[2019] 11号)文件并发布公告,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合理布局”的原则,通过组织专家评估,确定1所学校为2020 年2月20日—2021年2月20日承担区级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1 )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 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3871717
营口市老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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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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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7:17:1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