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星麒置业有限公司辰威・金域华庭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营口星麒置业有限公司辰威・金域华庭项目
概要:项目位于大石桥市朝阳路东、和平大街南,项目总投资3.37亿元,项目占地面积387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853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面积78136平方米,配套商网面积28700平方米,车库面积4017平方米,项目容积率为2.86,绿化率30%,项目建成后居住用户930户。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分析概述
项目位于大石桥市朝阳路东、和平大街南,该用地性质属于居住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大石桥市总体规划。
三、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概述
①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中NO2日均值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TSP日均值浓度超过上述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大石桥镁制品行业较多造成的。
②评价区域东、南、西、北厂界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声环境质量良好
四、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产生情况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分析结论
⑴ 施工期针对扬尘,在施工场界四周建设围墙;对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同时采用湿法作业;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覆盖措施等等,对环境影响不大,且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
⑵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污水经沉淀池处理,施工物料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注意文明施工,快速施工,确实落实污染防治对策。
⑶ 施工期土方部分回填,大部分固体废物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申报,及时清运、处理,运输中车辆做好封闭措施,对环境影响很小。
⑷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声源控制、设置隔离带、敏感点防护等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2.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分析结论
⑴ 项目单位对垃圾采取有效的集中、密闭或覆盖,经常清理冲洗等措施消除废气、恶臭的影响。
⑵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大石桥市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⑶ 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⑷ 住宅内实行车辆禁鸣管理,加强车辆进出管理,项目建成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⑸ 设计上控制小区内照明灯具光线不射入居民住宅窗户内,且采用小功率灯具,则小区照明对居民影响不大。
⑹ 项目考虑当地自然条件,并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设计,高层建筑自身有可能产生光遮挡、光污染和噪声等均可得到控制。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在营运期间,通过采取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及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在确切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出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营口星麒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秀艳 电话(传真):139****556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营口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冷工 电话:182****5527 邮箱:
lengbing0321@163.com
七、征求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周围居民及关心本项目的其它公众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对区域范围内主要环境问题及污染来源的认识;对本项目运营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其它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采取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形式进行;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索要简本等事宜。
营口星麒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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