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大委办字〔2014〕4号
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镇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清明将至,我市森林防火进入紧要期,加之去冬今春有效降水少,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防火形势相当严峻。为切实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我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将于近期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1.要严格贯彻落实《大石桥市春季(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大森指字〔2014〕7号)及“两化两制一主体”有关要求,尤其是要明确林权所有者主体责任;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全市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2.严禁野外违法违规用火。在森林火灾易发区、国家公益林等重点区域和野外违规用火多发地段要设岗设哨、专人把守,确保无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防火宣传工作。各有关镇区要在重点林区、火灾高发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志,确保防火宣传无死角盲区;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确保《森林防火条例》家喻户晓。
4.加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镇区森林消防队伍要做到24小时待命;要确保各种扑火机具、车辆性能完好,扑火备用物资储备充足。
5.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视重点林区、火灾高发区等地段,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6.加强防火值班工作。各有关镇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对迟报、瞒报、漏报火情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7.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各包镇领导及相关防指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到各有关镇区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8.各有关镇区及部门要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使森林防火工作由阶段性防火向全天候防火转变,由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防火向全时段、全区域防火转变,要使防火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同时,各有关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检查组,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确保防患于未然。
9.4月1日-8日为重点防控时期,在此期间,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无特殊情况不准外出。
中共大石桥市委办公室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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