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三步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近年来鲅鱼圈区司法局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加强社会治理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步走,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升了全区法治化建设水平,为全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开展法律宣传齐步走,为价值观落地提供法治支持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广场法律宣传周、“三八”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等重点节假日为契机营造氛围,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了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注重发挥整体力量,做到全员参与,逐步形成了“政府带动、部门推动、群众自动、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本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方式上变以前的“填鸭式”法治宣传为“菜单式”法律服务。全区还先后修建了10个普法长廊,100多个法治宣传栏,180多个法律图书室(角)。在《营口开发区报》开设了普法专栏,在区电视台、电台开通法律宣传专题栏目,建立了普法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真正形成了法治宣传“电台有声,荧屏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平台”的立体宣传格局。策划和创作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法治文化作品,开展以案释等形式不断提高司法行政的知晓率和认可率,满足基层群众的基本法制需求。
二是迈开行政执行正步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
注重在日常司法行政中体现鲜明价值导向,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倡导和鼓励,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和惩处。强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平安鲅鱼圈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准确把握适用裁量标准,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落实帮教措施,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实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在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活动中善于把握引导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融法、理、情于一体,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合法寻求权利救济,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和信息库,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立法,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三是结合岗位跑步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以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结合局工作实际及岗位要求,制定一系列以明确反映司法行政核心价值理念为基础的、切实可行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素质,加强诚信建设,规范从业行为,树立行业新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以切实增强培育和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
为进一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局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雷锋文化 营口有礼”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做雷锋精神的践行者,做营口有礼带头人。全系统开展当好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全区广大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法律服务,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通过系列活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干警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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