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了西市区纪委再给大家提个醒
清明节临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在积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更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要求,做到精准有序疫情防控与文明安全清明祭祀相衔接,廉洁纪律意识一刻也不能放松。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八个严禁”
1.严禁到殡仪馆、公墓园区、骨灰存放区、散坟集中安葬区参与祭扫活动。
2.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公务加油卡用于个人消费或购买礼品,向下属单位或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借车。
3.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奢侈铺张浪费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4.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5.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度假、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6.严禁借清明节踏青之际,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聚会、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安排。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8.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二、夯实主体责任,增强行动自觉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首位,要让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到,过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作风问题,现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是政治问题。结合《西市区2020年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认真查摆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对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当面约谈、电话提醒等方式,早打招呼、早预防、早纠正。发挥“头雁效应”,从自身做起,带头采用网络祭扫、家庭追思、追忆遥祭等文明节俭的祭祀方式悼念缅怀逝者。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以上率下、层层带动,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督促党委(党组)把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要把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治理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查证属实的问题,铁面执纪、从严问责,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还要追究问题发生单位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同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节假日值班、报告制度,对有关线索、舆情及时报告,正确处置。
西市区纪委举报电话:4880429 4880433
营口市西市区纪委监委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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