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本溪抽查塑料购物袋76不合格
本报讯 记者司成钢报道10月31日,记者在本溪市工商局了解到,在刚刚进行的流通领域塑料购物袋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被抽查检验的51个批次产品中不合格率为76.47%,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标识、厚度、落镖冲击、提吊试验等。
本溪市工商局委托相关质监部门,用一周时间对该市批发市场、综合超市、水果超市、较大药店等23处场所批发零售、定制配送、购买使用的塑料购物袋进行了质量技术抽样检验,共抽检各种型号的塑料购物袋51个批次,经对16个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的判定分类分析,合格率仅为23.53%。在不合格批次中,单项标识判定不合格的有4个批次; 单项质量判定不合格的有两个批次; 判定两项及以上不合格的有33个批次。
本溪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合格购物袋商品进行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并依法进行查处。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批发市场、商场、水果超市、药店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同时建议消费者重复使用布袋子或其他可降解的购物袋,共同为环保事业奉献一分力量。(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