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出重拳 全面审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2012年12月下旬至2013年1月上旬,市卫生局对全市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校验工作,本次共校验医疗机构107家,其中:一级医院16家、民营医院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家。医疗机构校验审查分为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两部分。校验结束后,市卫生局组织立即专家对此次校验结果进行了认真梳理,对工作较为突出的医疗机构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按照重要、普遍、一般等级进行分类。并于校验结束后第一时间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在全系统进行了逐家通报,在通报中明确提出3点要求:
一是各区卫生局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督促医疗机构进行整改,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是本次校验不合格的医疗机构,暂缓校验,限期一个月整改,整改结束后必须在暂缓校验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局医政科提出再次校验申请,市卫生局医政科进行再次资格审查及现场校验。再次校验合格后允许其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