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能动司法助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我市经济转型劳动关系大幅增加的用工形势,加大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调解力度,努力构建劳动关系案件审判工作新机制,助推全市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发展。
市中级法院党组十分重视劳动关系案件审判工作。今年上半年,市中级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对劳动关系案件的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成立审理劳动关系案件的专门合议庭,汇集专门的审判力量,加大对劳动关系案件的审理力度;各法院组织对本辖区内劳动关系案件进行调研,重点了解本辖区内劳动关系案件的数量、特点及突出问题,对如何促进劳动关系案件的审理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各法院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沟通联系,做好劳动关系案件仲裁、诉讼衔接工作,发挥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的联动作用。市中级法院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全市法院审理劳动关系案件的指导性意见,统一了审理原则和法律适用标准,为和谐处理劳动关系案件奠定了基础。
全市两级法院将加强劳动关系案件的调解工作作为审判工作重点来抓。一是各法院加强对涉及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劳动关系案件的调解,切实维护农民工等用工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在立案前、开庭前、庭审中和庭审后均加大了调解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劳动关系案件的始终,努力引导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并积极借助人民调解、仲裁调解等社会力量,发挥合力作用,妥善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