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第十二轮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工作汇报
8月6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第十二轮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宝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太出席会议。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邵春芝、第二巡察组组长朱颖斌分别汇报了本轮巡察工作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对各巡察组工作进行了详细询问并点评,对各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首次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各巡察组密切联系实际,深入细致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发现了一些我区在营商环境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批示精神,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既是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更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保证,高举巡察利剑,为我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要求,各巡察组要坚持“三个聚焦”,准确把握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的内涵,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研判、再分类,做到靶向发力,精准出击;区委巡察办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指导各巡察组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修改完善巡察报告,为区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巡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