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实施六种监督强化干部管理工作
一是决策行为监督。制定下发了《党政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明确规定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做到不经过调查研究的不决策,不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不决策。二是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会后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给群众以满意的答复。三是执行工作情况监督。印发《在全区实施“治庸问责”工程,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落实决策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确定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方式,以保证上级的重大决策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落实。四是考察监督。针对年度考核工作中,部分基层单位在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与班子成员谈话、反馈考核意见等形式,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征求群众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进行整改。五是岗位监督。制定《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制度》,明确交流原则、交流对象、适用条件和交流范围,重点加大城乡之间、铁路南北之间、党政机关和基层单位之间的交流力度。六是审计监督。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责任权利意识教育,使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