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言良听取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工程工作汇报
2006年12月31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于言良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在听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关于前一阶段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及2007—2010年“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汇报后,于言良对今年以来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明年乃至“十一五”时期的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于言良指出,实施“环境整治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好这项工程对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农村的重要工作来抓,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于言良说,制定方案、确定指标体系对实施“环境整治工程”至关重要。有关部门在制定“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确定指标体系时,既要有总体要求,又要突出重点,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充分体现上级要求,又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突出可操作性;既要着眼长远,又要立足当前,坚持循序渐进。于言良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阜新市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计划》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环境整治工程”。要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的有效监管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特别是要加强人居环境治理,搞好房屋院墙、柴草堆、粪堆、坑塘水洼、闲置空地以及乱搭乱建、人畜混居等六项整治和道路硬化、供水设施、排水设施、采暖燃气、卫生厕所、垃圾堆埋、集中场院、村民活动室等八项建设,扎实推进“环境整治工程”。尤其要加快推进试点村、镇的环境整治工作,确保2007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县区、乡镇村特别是试点乡镇村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搞好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好“环境整治工程”。 于言良强调,实施“环境整治工程”是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八大工程”之一,要与实施其它“七项工程”相结合,同时,也要与实施“图强致富文明带”工程、环境优美村镇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整合资源和力量,确保取得实效。 副市长敖秉义、李明山参加会议,并分别对实施“环境整治工程”、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