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逾千亩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2014年“青山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共涉及我市21 家生产矿山,须治理面积1141.***亩。截至目前,我市治理任务已圆满完成,恢复治理面积1143.98 亩,其中恢复耕地78.69 亩、林地402.29 亩、草地663 亩,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据市国土局地质环境科工作人员介绍,自年初市委、市政府发布2014 年度“青山工程”实施方案以来,我市各县区分别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迅速编制了年度恢复设计方案,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回填、土地平整、客土、植树种草和耕地恢复。10 月14 日开始,市国土局相关科室项目负责人员已经前往阜蒙县、彰武县、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进行“青山工程”年度验收工作。经过面积复核,截至记者发稿时,阜蒙县和彰武县已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青山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加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辽宁的一项重大工程,2014 年治理目标为确保国道、省道和大中型水库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生产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得以规范化和持续进行。 “青山工程”正式启动以来,因开矿、修路等开发行为而遭到破坏的山体得到恢复,河道得以清淤疏通。矸石及粉煤外运,河道堤坝采用毛石砌筑,砌筑浆石护坡。河道两侧矸石及粉煤全部外运,在河道两侧栽植常绿针叶及阔叶落叶树种,修建休闲避暑景观凉亭,铺设高标准砖石。 如今,矸石山的痕迹已荡然无存,树木变多了,河流变清澈了,天变蓝了,群众也有了一个休闲健身娱乐的场所。“道路通畅了、风沙少了,还多了赏景、锻炼的好地方。我们打心眼儿里欢迎这个工程。”在阜蒙县,63 岁的陈敏满心欢喜地对记者说。 据市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青山工程与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并称为辽宁省改善生态的“三大工程”。“青山工程”包括“小开荒”还林、退坡地还林、工程封育、闭坑矿生态治理等八大工程。矿山修复治理过程中与土地整理、城镇化建设、工业区建设项目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建立矿山治理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将逐步形成青山绿化、土地集约、招商建业、反哺青山长效机制的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