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摘要)
2016年11月25日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张迎胜
今年7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市长裴伟东、常务副市长张震同志就贯彻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专门听取了汇报并作出***,要求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纳入政府督办事项,特别是对重点整改问题,要加大督办力度。截至10月末,审计报告反映22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一、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
1. 针对“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部分指标下达超规定时限问题”,已经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对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分解到市本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财政,尽快下达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专项资金规模较大的重点地区和部门的监控力度,及时督促加快资金分配和支付进度,切实做好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工作。
2.针对“科技三项费借款列支800万元,收回资金脱离预算管理问题”,设立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补偿金。对于目前已收回的资金拨付到市国资公司,作为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补偿金使用。
3. 针对“国库货币资金存量与预算单位应返还额度不匹配问题”,已经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清理往来资金,力争往来款项逐年递减,积极调度资金,确保“三保项目”支出,盘活资金,及时清理已完工项目资金结余,减少应返还额度。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
1. 部门预决算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1)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和个人所得税620.41万元已全部上缴市财政。
(2)部门决算部分内容编报不够准确问题,相关单位承诺在2016年会计期末及时调整。
(3)科三借款重复列支800万元已作调账处理。
2. 财经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4862.55万元已按规定办理结算。
(2)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20万元已收回,并按原资金渠道管理使用。
(3)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313.71万元问题,相关部门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手续。
(4)资产未按规定核算管理2154.***万元已作账务处理。
(三)存量资金审计查出问题
部分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或返还财政,闲置1053.83万元已上缴财政和申请使用。
(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
扶贫资金落实进度较为缓慢问题已整改。
(五)18项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审计查出问题
1. 部分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问题,城市主次干道、街巷道路、街灯维修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弃管楼”维修等项目已加强了管理。
2.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31.42万元已拨付工程主管部门。
3.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2228.41万元问题已整改。
4.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已按规定实行专账管理。
5.部分项目超概算超计划投资问题,相关部门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6.个别项目施工质量不高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组织排查。
7.部分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职工档案已实现动态管理;下岗失业职工信息已补充完整;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滞后、城乡重性精神病患者筛查工作不彻底、高龄老人长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问题正在进行相关调研论证。
(六)专项资金***审计和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
1. 援疆项目***审计。
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
2.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情况审计调查。
(1)资金到位不及时问题已整改。
(2)部分项目完工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未形成固定资产入账问题,待竣工决算后,形成固定资产再入账。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新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推动理财行为的规范化、法制化,确保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法律和制度规范下进行。
(二)加快推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统筹用于更加急需发展的重点领域并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快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辽市政办发〔2016〕18号),加快完善审计整改报告、督查、联动、***检查、问责、结果运用、公告等制度,切实增强审计整改工作时效,确保审计提出的整改决定、意见和建议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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