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松花江路(营口路东侧)排水管道沉管应急抢修工程的批复
杨建委﹝2021﹞120号
关于实施松花江路(营口路东侧)排水管道沉管应急抢修工程的批复
区水务管理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实施松花江路(营口路东侧)排水管道沉管应急抢修工程的请示》(杨市政水务〔2021〕20号)收悉。
松花江路(营口路东侧)于2021年8月25日发生非机动车道路面塌方,影响非机动车道通行,经现场排查后发现该处排水管道破损,管道上方水土流失产生空洞,导致路面塌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影响城市正常运作。
为保障过往行人及车辆安全,你中心知悉后立即口头上报我委,并会同公安交警封闭相关车道、疏导交通,我委已牵头召开紧急现场会议并要求你中心负责实施抢修工作。抢修工作已于当日8月25日开工,次日8月26日完工。
根据2021年10月11日第49次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同意该项目作为应急抢修项目实施。主要工程量包括翻排DN600管道7米,修整填实路基,管线保护。
工程总投资107.78万元(其中,工程费99.30万元、设计费4.47万元、施工监理费3.28万元、投资监理费0.73万元),项目经费在委2021年度和2022年度沉管及市政设施应急抢险、技改工程预算中落实,最终造价以审价为准。请你单位根据应急抢修项目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有序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项目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强项目验收管理,项目完成后应根据审价结果及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按规定办理完工手续。
特此批复。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印发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