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工作提示(一)
杨建委﹝2021﹞56号
杨浦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工作提示(一)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促进绿色生态城区健康发展,规范杨浦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据《杨浦区滨江南段绿色生态城区专业规划》(杨建委〔2021〕34号)、《杨浦滨江南段绿色生态城区试点近期重点项目实施计划(2020-2022年)》(杨建委〔2020〕69号)工作要求,现将《杨浦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工作提示(一)》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予以落实。
绿色生态城区是指以创新、生态、宜居为发展目标,通过科学统筹规划、低碳有序建设、创新精细管理等诸多手段,实现空间布局合理、公共服务功能完善、生态环境品质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运营管理智慧高效、地域文化特色鲜明的人、城市及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区。
一、重点区域
杨浦滨江南段地区(三星级试点区,秦皇岛路、杨树浦路以东,定海路以西,平凉路以南,黄浦江以北),总面积4.67平方公里。
二、责任分工
杨浦区建设管理委负责本区绿色生态城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文明办、区规划资源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投促办、区滨江办、各相关街道、区滨江公司负责其相关领域内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重点内容
1、功能合理布局
明确功能混合街坊比例要求,发挥创新资源丰富、知识人才集聚、工业遗存众多的特色,塑造商务办公、科技金融、科技创新、创意设计、文化休闲为主导的地区功能,注重多业态的组合与创新,协调新旧区域共同发展,形成融合生活、工作、休闲娱乐等功能的复合城区,提供创新与创意最佳环境。满足全人群服务需求,设置生活、办公、旅游三类提升类综合服务中心, 为滨江南段及周边地区提供共享公共服务。
2、社区有机更新
结合美丽家园建设,对老旧小区室外环境、道路与停车设施和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实施问题导向的小区海绵城市改造、雨污分流改造等,更新老旧小区公共区域,提升小区环境质量。推广停车共享,多举措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对2000年前建造的多层住宅开展屋面、立面和楼门道等基本项目的改造,有条件的小区开展加装电梯、室内空间适老化改造,以满足老龄化需求。
3、生态空间营造
构建多层次、多类型、相连通的公共开放空间体系,确定400平方米以上开放空间覆盖率要求,改善公共空间的可用性、可达性,为市民各种公共活动与生活交流提供相应的公共空间。考虑路域景观与自然环境的协调,结合道路断面,分区规划路侧绿带、行道树绿带和分车绿带,选取不同植物种类营造道路景观,提升道路景观品质。规划滨水空间和景观优化,包括生态缓冲带、近景生态缓冲带和街头绿地生态缓冲带等,增强亲水感和美感。
4、环境品质提升
要求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控;结合主要廊道,规划通风廊道,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对邻近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的居住用地和学校用地等敏感点,建议增加近道路侧集中附属绿地,有效降尘降噪。进一步巩固河道治理成果,坚持水岸联动,加强长效管理和采用物化处理、水生植物系统、水生动物系统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改善河道水质。严格执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垃圾分类、垃圾收运和垃圾资源化利用分别提出生态措施要求。规划试点智慧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对标国际,引导区域实现垃圾智慧分类。
5、资源集约利用
新建大型商业建筑、商务办公建筑、医院等能耗较高的建筑执行高标准节能要求,高标准节能建筑比例约65%。新建的道路照明、景观照明、交通信号灯采用高效灯具和光源,市政给排水水泵及相关设备采用满足相关节能评价标准要求的高效设备。结合项目需求合理布局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并试点应用太阳能智慧斑马线、脚踩发电砖、智慧砖广场等新的可再生能源新技术。通过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实现能源资源的高效利用。
6、绿色生活引领
规划“三纵”步行绿道与滨江绿道无缝衔接,推进步行系统、自行车系统的连续无障碍设计,提升慢行品质,建设活力休闲街道。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核心区部分重点项目试点三星级绿色建筑,打造可阅读的绿色建筑示范区,三星级绿色建筑比例达到25%。探索推进健康建筑、全龄化住房、可移动式装配式建筑等建设。
四、长效管理
各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将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相关要求纳入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
***:杨浦滨江南段绿色生态指标体系和任务分工一览表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30份)
***:杨浦滨江南段绿色生态指标体系和任务分工一览表
序号 | 指标项 | 指标值 | 现状问题 | 绿色生态措施 | 落实环节 | 落实主体 | ||
现状或原规划值 | 创建要求值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1 |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 69.9%(上海2018) | ≥70% | —— | 根据地区发展定位,布局《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中“培育类”和“鼓励类”产业 | 城区运营 |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投促办、区科委按分工牵头 | 区滨江公司 |
2 | 鼓励类、培育类产业 | ≥3类 | ≥3类 | —— | 在招商过程中,同等条件的企业优先引进《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中“培育类”和“鼓励类”产业 | 城区运营 | 区发展改革委、区投促办 | 区商务委、区滨江公司 |
3 | 单位土地税收标准 | —— | 科研设计用地≥3000元/(m²·年); 商业商办用地≥4000元/(m²·年) | —— | 将单位土地税收标准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中,按照规划税收标准值引导产业发展和土地使用 | 土地出让或划拨 | 区发展改革委、区投促办 | 区商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滨江公司 |
4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 | 低于上海市目标且相对基准年的年均进一步降低率达到1% | —— | 指标3、指标34、指标35的绿色生态措施 | 土地出让或划拨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规划资源局、区商务委、区投促办、区建设管理委、区滨江公司 |
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 | —— | 低于上海市目标且相对基准年的年均进一步降低率达到1% | —— | 指标3、指标32、指标55、指标56的绿色生态措施 | 土地出让或划拨 | 区最严格水资源领导小组 | 区投促办、区滨江公司 |
6 | 就业-住宅比(JHB) | 2.28 | 0.5≤JHB<1或2<JHB≤5 | —— | —— | 规划控制 | 区规划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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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功能混合街坊比例 | 90.60% | ≥90% | —— | —— | 规划控制 | 区规划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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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共开放空间300m服务半径覆盖率 | 90% | ≥90% | —— | —— | 规划控制 | 区规划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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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覆盖率 | 幼儿园、托儿所、小学、中学≥80%; | 幼儿园、托儿所、小学、中学≥80%; | —— | —— | 按照规划实施 | 区教育局 | 区规划资源局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80%;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80%; | —— | —— | 按照规划实施 | 区民政局 | |||
社区商业服务中心≥100%。 | 社区商业服务中心≥100%。 | —— | —— | 按照规划实施 | 区商务委 | |||
10 | 地下综合管廊长度 | 6.5km | ≥3km | —— | —— | 按照规划实施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滨江公司 |
11 | 路网密度 | 9.28km/km2 | ≥8km/km2 | —— | —— | 按照规划实施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滨江公司、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12 | 配置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 | 新建住宅要求预留100%,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配置比例≥15% | 新建住宅预留达到100%,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配置比例≥15% | —— |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留充电设施、管线桥架、配电设施、电表箱安装位置及用地,电力容量预留、管线预埋),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中建设安装充电设施的停车位达到15%的比例要求 | 土地出让或划拨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规划资源局 |
13 | 公交站点500m覆盖率 | 100% | 100% | 杨树浦路以南片区的道路未建成,缺少公交线路及站点布局 | 杨树浦路以南优化布局公交线路及站点 | 城区运营 | 市交通委、区建设管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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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新能源公交车比例 | —— | ≥70% | —— | 新增公交车积极购置新能源汽车 | 城区运营 | 市交通委、区建设管理委 | |
15 | 慢行网络 | 不少道路慢行环境较差 | 建设安全、舒适、文明、便捷的慢行网络 | 1、杨树浦路以南片区路网未建成,缺少慢行网络与滨江衔接; | 1、道路宽度不低于12m时,新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宽度不得低于2m和1.8m;道路宽度不低于24m时,人行道宽度不得低于3m和2m,且无市政设施、汽车、房屋等占用步行道宽度,重要节点采用宁静化措施; | 街道设计和城市管理 | 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滨江公司 | 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 |
2、不少道路步行道被市政设施、汽车、房屋等占用,步行道连续性较差; | 2、宽度不低于12m的道路,非机动车道单向不低于1.5m;宽度不低于24m的道路,非机动车道单向不低于2.5m,主干路和设计车速大于等于40km/h的次干路应设置机非隔离设施; | |||||||
3、不少道路非机动车道被汽车占用,自行车道无明显划分,便利性、连续性较差 | 3、商业、商办等公共建筑的建筑退让空间对外开放,并建设微型广场、微型公园或步道等。 | |||||||
16 | 绿道长度 | 滨江绿道5.5km | ≥5km | 滨江绿道以北片区,与滨江衔接度较低 | 按照《上海市绿道建设导则(试行)》和《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和设计规范》,绿地率不小于20%并充分与道路步行道等功能设施复合,形成‘一横三纵’的杨浦滨江南段区域绿道网络,确保绿道长度5.5km的落实。” | 绿道设计/景观设计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建设管理委 |
17 | 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 | 核心区新建公共建筑均达到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或国际同类标准 | 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100%,其中三星级绿色建筑比例20% | 协调区未有绿色建筑整体规划;核心区绿色建筑星级定位较高 | 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绿色建筑总面积332.85万m2,三星级绿色建筑面积不低于83.96万m2; | 土地出让或划拨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规划资源局 |
创新办公功能分区中核心区内的新建公共建筑达到三星级标准要求,并制定可视化、可感知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 | ||||||||
文化创意功能分区中的新建养老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 ||||||||
18 | 绿色改造建筑比例 | —— | ≥20% | —— | 保留地块内的建筑改造时鼓励执行《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实施细则(试行)》金奖或国家《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411标准 | 建筑改造设计 | 区建设管理委、区滨江公司 | |
19 | 新建建筑健康建筑比例 | —— | ≥20% | —— | 新建健康建筑面积不低于90.81万m2: 新建住宅全面执行健康建筑;新建学校、文化、医疗养老建筑和研发总部项目执行健康建筑;科技交流核心地块不少于11.28万m2的建筑执行健康建筑 | 土地出让 | 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区规划资源局、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
20 | 全装修建筑比例 | 新建住宅建筑100% | 新建住宅建筑100% | 新建公共建筑未有全装修要求 | 住宅、学校、社区公共服务、文化和医疗项目全部实施全装修;核心区健康建筑项目实施全装修 | 土地出让或划拨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建设管理委 | 区规划资源局 |
21 | 新建建筑BIM技术应用率 | 鼓励BIM技术在建筑全生命周期过程中应用 | 设计或施工阶段:≥80% | —— | 制定管控办法,明确各个阶段BIM技术应用监管要求 | 土地出让或划拨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规划资源局 |
22 | 环境空气质量 | AQI为81.1% | 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年均二级标准 | —— |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大气污染源监管 | 城市管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23 | 主要地表水体的水质 | Ⅴ类 | 达到《上海市水功能区划》规定的相应水质类别要求 | 水体能见度需提升 | 实施水环境提升方案,采用物化处理、水生植物系统、水生动物系统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内河水质 | 河道治理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4 | 土壤环境质量 | 煤气厂地块存在土壤污染风险 |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的规定 | —— | 土地出让前对煤气厂污染土壤进行治理修复,治理修复达到环保标准要求,通过验收后再出让 | 土地储备 | 区规划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25 | 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 100% | 100% | 次干路旁部分学校和居住区离道路距离太近,有噪声影响 | 合理设置减噪设施。在噪声敏感点靠近道路一侧,地块利用附属绿地构建噪声防护绿带,选取降噪效果较好的植物种类,采用乔灌花草植物配置;规划区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要求。 | 城市管理 | 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 | 区规划资源局 |
26 | 绿地率 | 39.69% | ≥30% | —— | —— | 规划 | 区规划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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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 | 区绿化市容局 | |||||||
城市建设阶段 | 区滨江公司 | |||||||
27 | 本地木本植物指数 | —— | ≥0.9 | —— | 道路绿化带设计时,采用适宜的本地植物种类,本地植物指数达到0.9。植物目录建议参照《上海“四化”木本植物名录(第一批)》进行调整。以本地(乡土)树种及经长期考虑的外来树种为主,新引种的植物为补充。以乔木为主,形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适地适树为主,考虑树木的寿命及景观、生态、文化价值。 | 景观设计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建设管理委、区滨江公司 |
公园景观设计时,采用适宜的本地植物种类,本地植物指数达到0.9。植物目录建议参照《上海“四化”木本植物名录(第一批)》进行调整。以本地(乡土)树种及经长期考虑的外来树种为主,新引种的植物为补充。以乔木为主,形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适地适树为主,考虑树木的寿命及景观、生态、文化价值。 | 景观设计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滨江公司 | |||||
28 | 屋顶绿化 | —— | 高度不超过50m且为平屋顶的新建及改扩建公共建筑,屋顶绿化面积≥30% | —— | 规划区内高度不超过50m且为平屋顶的新建及改扩建公共建筑全部采用屋顶绿化,屋顶绿化面积≥30% | 土地出让或划拨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规划资源局 |
29 | 节约型绿地率 | —— | ≥60% | —— | 海绵城市建设 | 海绵城市规划落实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建设管理委、区滨江公司 |
30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 70% | ≥70% | 保留小区绿地少、硬质铺装多,存在雨污混接现象 | 海绵城市建设 | 海绵城市规划落实(包括土地出让和设计方案等阶段源头管控)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规划资源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滨江公司 |
老旧小区海绵城市改造 | 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家园,美丽街区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区建设管理委、各相关街道 | |||||
31 |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 | ≥50% | ≥50% | —— | 源头径流污染控制、雨污分流改造 | 海绵城市规划落实(包括土地出让和设计方案等阶段源头管控)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滨江公司 |
32 | 供水管网漏损率 | ≤10% | ≤10% | —— | 改造供水管网、采用水分项计量、高性能管材等措施降低管网漏损 | 供水管网改造 | 市水务局、区建设管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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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碳排放 | 本市下达的杨浦区减碳目标 | 比杨浦区减碳目标进一步降低10% | —— | 实施产业、建筑、交通、固废、水资源等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约束性指标内容 | 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 |
34 | 能耗降低15%的新建建筑比例 | —— | ≥50% | —— | 新建大型商业建筑、商务办公建筑、医院等能耗较高的建筑能耗比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值降低15%。新建能耗降低不低于15%的节能建筑总建筑面积达到为200万m2以上 | 土地出让或划拨、建设和运营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规划资源局 |
35 | 能耗降低15%的改造建筑比例 | —— | ≥10% | —— | 保留地块的建筑实施改造时鼓励进行节能改造,并符合现行上海《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G/TJ08-2013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DG/TJ08-2137的相关要求,能耗降低率达到15% | 建筑改造 | 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滨江公司 | |
36 | 市政基础设施采用高效系统和设备比例 | 新建道路照明多采用LED灯等节能灯具 | 新建和改造项目:100% | —— | 新建或改建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采用高效灯具和光源,道路照明合理采用光控、时控、程控等智能控制方式; | 市政工程设计 | 区建设管理委、区滨江公司 | 区发展改革委 |
37 | 多站合一试点项目 | —— | 1个 | —— | 探索试点电业站、能源站、信息站等多站合一(如现状新益棉地块) | 土地出让或划拨、规划、建设和运营 | 滨江公司 | 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 |
38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 | 落实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分类收集,可回收物进入再生资源利用体系,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进入市统一处置渠道进行无害化处置 | 垃圾管理 | 区绿化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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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 | 部分老旧小区多个小区合用一个垃圾箱房 | 100% | —— | 严格执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规模、位置,以及垃圾运输车通道、转弯半径均应符合相关规定。 | 垃圾管理 | 区绿化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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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生活垃圾密闭化运输率 | 100% | 100% | —— | 严格执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使用专用车辆分类运输生活垃圾;专用车辆应当清晰标示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实行密闭运输,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 垃圾管理 | 区绿化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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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60%,其中废塑料回收利用率75% |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需引导居民积极参与 | 加快“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引导市民参与资源回收;推进湿垃圾资源化利用 | 垃圾管理 | 区绿化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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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50%,其中建筑废弃混凝土再生建材替代使用率达到10% | —— | 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合作;绿色二星级及以上建筑中废弃混凝土再生建材替代使用率达到10% | 垃圾管理、项目设计和施工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建设管理委 |
43 | 绿色建材使用比例 | —— | ≥10% | —— | 绿色二星级及以上建筑采用绿色建材,比例达到10% | 设计和施工 | 区建设管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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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通沟污泥资源化利用率 | 设置1个通沟污泥处置站 | 100% | —— | 规划区内通沟污泥运往杨浦区通沟污泥处置站 | 城市运行维护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45 | 2万m2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覆盖率 | 100% | 100% | 区级能耗监测平台中缺乏碳排放模块;部分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未纳入能耗监测管理系统 | 区级能耗监测平台增加碳排放计算模板;鼓励2万m2及以上的既有公共建筑结合节能改造安实行分类分项计量,并接入能耗监测平台 | 土地出让或划拨、建设和运营阶段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规划资源局 |
46 | 环境智慧监测 | 已开展部分大气环境、水环境质量监测 | 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噪声环境质量的智慧监测与管理 | —— | 主、次干道的智慧灯杆设置空气监测设施、噪声监测设施等 | 建设、运维阶段 | 区建设管理委、区滨江公司 | 区生态环境局 |
施工扬尘实现在线监控与管理 | 土地出让或划拨、建设阶段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 | |||||
47 | 交通诱导覆盖率 | 内环高架已采用诱导系统 | ≥50% | 缺少交通诱导屏对拥堵路段进行诱导 | 结合杨浦区“交通管理中心信息平台”推进规划区交通诱导,布局交通信息采集点与诱导屏 | 运营管理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科委、区滨江公司 |
48 | 智能停车场地覆盖率 | 红房子医院片区已采用停车诱导系统 | 100% | 停车问题突出,停车位信息公开程度不够,无成熟诱导体系 | 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对外营运性停车位采用终端设施进行信息收集,并通过“停车APP”实时发布动态车位信息 | 运营管理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科委、区滨江公司 |
49 | 附属绿地整合 | —— | 街坊内总建设用地在1.5ha以上,按照规定设置大于400㎡的整合绿地 | 规划街坊规模较大 | 对街坊的总建设用地大于1.5ha的街坊,鼓励在新建商业、商办等公共功能的地块设置整合绿地 | 土地出让阶段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规划资源局 |
50 | 街坊内公共通道 | 重点地区已设置公共通道及通道端口 | 保留公共通道口,根据情况设置地块内公共通道 | 公共空间缺乏连续性、可达性 | 按照公共通道设置引导原则,在滨江南段城市设计及后续规划调整中合理设置公共通道,并按规划予以落实 | 规划阶段、土地出让或划拨、方案设计 | 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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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生活性街道开放空间 | —— | 挖掘生活性街道沿街公共空间,容纳日常活动,促进邻里交往 | 缺乏邻里交往的活动空间 | 在生活性道路的建筑沿街界面收放空间、建筑的沿街界面渗透空间、连续的街道节点空间、街道的转承空间等加以利用,营造社区交往空间 | 美丽街区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建设管理委、各相关街道 |
52 | 绿地生态景观提升 | —— | 提升区域内绿地景观,绿地具备均好性 | 规划区绿地分布不均匀,腹地绿地与滨江绿地质量差异大 | 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的要求实施绿化方案设计和行道树种植。绿地率、覆盖率、公园绿地的设计等均按高标准规划,绿地率≥30%。落实上海市总体规划中各层次的公共绿地服务半径的覆盖要求,重点落实全市性综合公园(大桥公园) 10 万平方米绿地,完成1500M 服务半径。落实屋顶绿化及附属绿地中不小于70%集中绿地的整合,构建节约型绿地≥60%“一带三轴”的生态绿地系统,突出各区域内的植物种植特色,在绿化规划设计层面、绿化建设层面、养护管理层面上提升生态景观。 | 景观设计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滨江公司 |
53 | 水生态景观提升 | 生态景观单一 | 杨树浦港水生态景观怡人,与周边景观协调 | 水生态系统缺乏整体性 | 根据绿地宽度,打造不同的生态缓冲带,提升水生态景观。杨树浦港水生态景观宜道路、绿地、水体多功能等有效复合,种植荷花等中国传统水生花卉,突出‘杨浦之源’生态景观。 | 景观设计 | 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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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节水型社区(小区)覆盖率 | —— | ≥10% | —— | 鼓励小区创建节水型社区(小区) | 节水型社区(小区)评比 | 区最严格水资源领导小组 | 区文明办、各相关街道 |
55 | 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 | —— | ≥15% | —— | 鼓励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 | 节水企业(单位)评比 | 区最严格水资源领导小组 | 区商务委 |
56 | 综合服务中心 | —— | 根据需要设置生活/办公/旅游服务中心 | 部分地区缺乏全年龄段服务 | 结合社区服务用地设置生活服务中心; | 规划阶段与落实阶段 | 区规划资源局、各相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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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游客集中的区域设置旅游服务中心,在商务办公集中的区域设置办公服务中心 | 15分钟生活圈实施 | 区规划资源局、区滨江公司 | 各相关街道 | |||||
57 | 既有小区公共区域改造 | 开展里子工程和美丽家园改造 | 全面实施基本项目,有条件的小区开展开放空间和车棚改造 | 老旧小区室外环境条件较差 | 2000年以前小区全部实施公共区域基础项目改造,对部分小区进行公共活动空间提升和车棚改造 | 美丽家园、小区综合整治或社区微更新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相关街道 | 区规划资源局 |
58 | 新建建筑全龄化住房设计 | —— | 开展试点 | 老龄化加速,居家养老需求得不到满足 | 全龄化住房设计的住宅套数不低于2000套;综合考虑三代同居、两代同居、分代邻居不同的代际融合住宅模块设计和生活自理型、辅助生活型和特殊护理型的老年宜居住宅模块设计 | 土地出让、建筑设计、审图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建设管理委 | 区规划资源局、区民政局、各相关街道 |
59 | 既有小区住房改造 | 开展里子工程和美丽家园改造 | 全面实施基本项目,适当开展电梯加装和适老化住房改造 | 小区建设时间较长,舒适性、节能性等较差 | 以2000年前的多层住宅项目为改造重点,全部满足屋面、立面和楼门道相关基本项目改造要求,有条件项目开展加装电梯、室内空间适老化改造,以满足老龄化需求;规划近期推荐隆昌路88弄小区和申水小区作为适老化改造的对象 | 美丽家园、小区综合整治或社区微更新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区规划资源局、各相关街道 |
有条件的2000年前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 老旧小区改造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区规划资源局、各相关街道 | |||||
建议安装踏板式或者座椅式楼道简易式电梯 | 老旧小区改造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区规划资源局、各相关街道 | |||||
60 | 可再生能源利用 | 船厂地块江水源与地源热泵系统试点 | 合理利用太阳能,并试点应用新可再生能源技术 | 仅考虑了船厂地块江水源与地源热泵系统技术试点 | 限高24m和60m的居住建筑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其中限高60m的居住建筑中间层以上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限高24m的居住建筑全部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核心区部分公共建筑至少采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光伏或地源热泵),试点脚踩发电的瓷砖、智慧砖广场等能源利用新技术 | 地块出让或划拨、建设和运营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规划资源局、区滨江公司 |
交通枢纽站或公交首末站的停车棚或候车亭铺设太阳能光伏板 | 公交站或亭设计 | 区建设管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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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道路(安浦路、阳浦路)采用光伏LED灯 | 道路设计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滨江公司 | |||||
公园景观照明采用光伏LED灯 | 景观设计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滨江公司 | |||||
试点太阳能智慧斑马线 | 道路设计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滨江公司 | |||||
61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提升 | —— | 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 旧小区生活垃圾投放点设置、部分居民投放不规范 | 合理布局垃圾厢房,科学配置垃圾桶等 | 垃圾管理 | 区绿化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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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绿色账户覆盖率 | —— | 100% | - | 积极推广绿色账户,开展“积分巧兑换”活动,通过积分兑换生活用品,鼓励人们进行垃圾分类 | 垃圾管理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科委 |
63 | 垃圾智慧分类 | —— | 新建小区鼓励采用智慧垃圾厢房 | —— | 新建小区规划智慧垃圾箱房 | 土地出让或划拨、规划方案、建设和运营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规划资源局 |
*** | 智慧路灯普及率 | —— | 新建道路100% | 路灯功能单一,各类灯杆设施杂乱 | 新建和改造道路推进各类灯杆设施合杆,并采用多功能智慧灯杆 | 道路设计、建设和运维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滨江公司 |
65 | 数字化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 —— | 1套 | 各类为老服务场所、设施较齐全,但在线快速、高效为老服务较弱 | 采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为老服务的综合信息平台 | 智慧城市建设 | 区民政局 | 区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