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防范环境风险筑牢安全底线——松江区召开2021年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11月24日,松江区召开2021年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红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志学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飞跃出席。
马红英介绍了当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剖析了近期发生的涉及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典型案例,对本次整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增加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全面排查整治,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
会上,侯志学传达了生态环境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有关文件精神。沈飞跃对松江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区生态环境局应于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对申报2020年产生10吨及以上危险废物单位的全面排查,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APP”,监督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的企业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街镇(经开区)督促属地申报2020年产生10吨以下危险废物单位于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自查评估、提交自查报告,并按比例开展抽查。为指导街镇(经开区)开展排查整治及产废单位开展自查评估,管理部门结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题培训。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统一安排,自2020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计划通过三年的整治行动,以执法检查和督促整改为抓手,进一步明确企业环境与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实现危险废物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各街镇(经开区)环保办主任、固废管理人员参加了现场会议。200余家申报2020年产生10吨及以上危险废物且前期没有排查过的单位负责人及环境管理人员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了线上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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