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杨浦区重大工程中开展2020年汛期排水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杨建委﹝2020﹞43号
关于在杨浦区重大工程中开展2020年汛期排水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重大工程工地汛期排水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安全稳定,根据《上海市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办法》(沪汛部﹝2012﹞2号)、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海市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18﹞37号)要求,积极响应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排水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17﹞54号),进一步落实《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抓紧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抓紧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汛前检查的通知>、<关于抓紧备足防汛抢险物资的通知>的通知》(沪汛办﹝2020﹞2号)相关要求,巩固夯实汛前检查工作成效,现决定在杨浦区重大工程开展汛期排水专项执法检查督查。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检查目标
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两管、两制”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对重大工程工地临时排水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防汛安全隐患、杜绝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期间出现排水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二、专项检查原则
一是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实现穿透式监管、精准式整治。二是专项检查工作做到“三全”(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三是检查处置做到“六不放过”(即“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没有处理的不放过”要求)。确保严执法、零容忍、严追究、重实效。
三、检查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杨浦区行政区域内在建的重大工程工地,包括但不仅限于:重大市政工程工地江浦路越江隧道、轨道交通18号线各站点、北横通道;区重大功能性房建工程等可能受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等影响的在建工地排水系统检查。
四、组织架构
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市政水务中心、区建管中心、区新江湾管理所、市政管道养护单位形成联合检查工作组。由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分管领导、区市政水务中心、建管中心负责人担任组长;区建管委(区水务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区市政水务中心、建管中心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区市政水务中心执法、设施相关部门、市政管道养护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条线牵头负责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另安排1名组员。
具体如下:
(一)组长:陶建军、翁建英、练翔
(二)副组长:李思颖、刘旭东、李庆
(三)条线牵头负责人:王志坚、陈庚、排水管道养护单位负责人
(四)组员:区建管委(区水务局)水务管理科、市政水务中心设施部与执法部,建管中心质量安全监督部、区新江湾管理所综合管理部、管道养护单位派专人。
五、检查重点
(一)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擅自封堵排水管道、泥浆水乱排乱放、防汛排水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等。
(二)安全隐患、薄弱环节、防汛措施等的落实整改情况等。
(三)重点区域部位、重要行业领域,找准薄弱环节和问题,不留检查死角。
六、检查工作方式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排摸检查
1、自查自纠。4月26日起,要求区内各重大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于5月10日前将结果上报区市政水务中心和企业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要求对所属在建工地开展带班检查。
2、排摸检查。5月11日至5月31日期间,区市政水务中心执法部门、设施部门对区域内在建重大工地开展日常监督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全数排摸检查,区建管中心和区新江湾管理所予以配合。
(二)第二阶段:集中督查
6月1日起至6月30日,根据第一阶段排摸检查情况,联合检查工作组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队,对前期排查中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项目,以及整改不力的项目开展“回头看”集中式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联合检查工作组各成员应提高认识、成立专项排摸检查小组,制定排摸计划,对所属在建工地全面开展排摸检查,发现整治重点存在问题的,应依法合规开具整改通知,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联合检查工作组检查发现整治重点存在问题的、“回头看”阶段存在重复问题的项目,应立即要求责任单位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企业和注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顶格处罚,同时要求企业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过程问责。
(三)联合检查工作组各组员收到其他部门发现并移交或信访投诉反映出的应报未报工地后应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调查,要求建设单位或责任人有限期内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区市政水务中心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台账,牵头汇总检查工作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第一阶段完成后(6月10日前)汇总上报。区建管委(区水务局)水务管理科整理专项执法检查过程文件,形成工作报告报委领导审定备案。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
送:区建筑业管理事务中心、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区新江湾城综合市政管理所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