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法院分析近五年大标的商事借贷纠纷案件四特点
2009年至今,嘉定法院审结1000万以上的大标的商事借贷纠纷案件31件,诉讼标的总额超过4.54亿元。经分析,此类案件具有四个特点:
一是调撤率、上诉率呈现“双高”。审结案件中调解15件、撤诉7件,调撤率70.9%;判决的9起案件中,4起提起上诉,上诉率达44.4%,两项数值均高于该院其他商事案件。
二是担保设定不完备。部分出借方法律意识欠缺,部分案件未约定担保条款或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况,如未办理抵押物或质押物登记手续、担保人身份、担保范围及担保方式不明确等,对债权的最终实现造成较大影响。
三是规避手段不断翻新。一种是以合意收费之名隐高利贷之实,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而不单独列明利息计算方式,或将未归还利息计入本金且重新出具借条计算复利,亦或在约定利息外以“咨询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额外款项;另一种则以自然人借贷之名掩企业借贷之实,企业以法人代表、股东等个人名义向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放款,收取高额利息。
四是出现“转化借款”现象。部分案件中的借款系由其他款项转化而来,如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未结股权转让款或工程款等,后双方通过重新签署借款协议的方式将上述款项以借款形式予以确认,进入诉讼程序后,被告往往以此进行抗辩,增加了查明案件事实的难度。
来源:新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