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河长座谈会畅谈立法蓝图盼铁腕执法换乡愁如故(图)
“对我来说,乡愁是孩童时代对家乡青山绿水的美好记忆,是清澈见底的小河流水,是在微风中摇曳的芦苇荡,但现在这些却慢慢消失了。”奉贤区的河长、四团镇镇长张宏非常感慨地说起家乡的环境治理。她表示,要通过立法让老百姓重视河道治理,对相关法律法规肃然起敬。“只有让老百姓自觉爱护好每一条村沟宅河,我们消失的乡愁才能回来。”日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河长座谈会,来自本市市、区、街镇三级河长汇聚一堂,对正在审议的《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发表了真知灼见。
给村居河长一把“尚方宝剑”
市水务局河长制工作办主任马维忠介绍,上海的江河湖泊已经全面推行河长制。今年1月,本市率先发布了《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目前,河长制实施方案已在全市16个区印发,本市已经明确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河长体系。马维忠透露,本市382***多条河道都设立了河长,实现了中小河道的全覆盖,现正在做小微水体的河长设置工作,有些河道还设置了民间河长。对于河长制,本市落实了考核问责,已纳入市委重点任务考核内容。
嘉定区副区长、副总河长蔡潇飞对于河长制的成效表示了认同,但他提出应将村居河长也纳入到河长制管理体系中。“市里三级河长制,对中心城区合适。而郊区的街镇平均都在三四十平方公里,大的镇要达100平方公里。”蔡潇飞表示,郊区的水系较多,村居河长要占河长总数的70%。“郊区街镇不但要管比较小的河道,村沟宅河也要管。”在他看来,把村居河长放进河长制体系中,村居河长管理河道才更有底气,工作也更具合法性。
青浦区副区长、副总河长陈庆江也认为,村居河长的作用大,但由于每一级河长动用资源的能力不同,对于突发性污染,基层河长无能为力。为此,他建议建立长效机制来确保河长制的落实。
处罚之前先堵“污染源”
《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加大了对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对无证排水行为按日计罚。蔡潇飞表示,立法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违法企业在整改过程中,仍然在排污。他建议,对于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证的,政府首先要强制停水,然后再处罚。“有些排污企业的老板会测算成本,一旦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获利,他们就很有可能知法犯法。”蔡潇飞建议,处罚的第一步是把“水管子堵住”。他透露,目前嘉定区正在做这样的尝试。
静安区副区长、副总河长姚凯说,水资源管理目的是要提升水质。河道治理问题在水里,但根子在岸上。他认为,一定要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要有一条简易快速处置通道,不能让企业在营利过程中有排污行为。他强调,河道流动性很强、整体性很强,一条河道往往跨越几个区,因此各区之间要有联动,加强区区合作。
“对其他如超标排放等行为,也可以考虑按日计罚。”宝山区副区长、副总河长王益群提议,进一步扩大按日计罚的范围,同时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责任。“水务管排水许可证,环保管排污许可证,要防止雨污混排,就要在立法上要有所体现。”王益群指出,对企业、社区的内部管网,相关部门也要各自承担雨污分排的职责。他呼吁,进一步加大对郊区基础设施的投入。
河道保护人人有责
张宏坦言在河道整治中,由于触及到了部分人利益,有时工作难度较大。她介绍说,四团镇的村沟宅河有多达700余条。近年来,不少村民由于环保意识淡薄,将自家的围墙建得超出红线,侵占河道。还有的村民肆意对家门口的河道填土,将其变为自家的车位。张宏认为应当通过立法,告诉老百姓往河里填土是违法行为,要受到处罚。“要让老百姓对法律肃然起敬,才能自觉遵守法律,从而保护好河道。”张宏说。
张宏还提到了一个非法取用地下水的问题。她说,四团镇水产养殖占很大比重,三塘面积有10000亩。因为养殖业对水质的要求比较高,因此有个别养殖户私自取用深井水来养鱼养虾,对上海的地下水资源造成了破坏。
在松江区区委书记、第一总河长程向民看来,法规最严之处要体现在执行上,需要依法铁腕综合执法。“良法如果执行不到位,就变成了废法。”程向民认为水环境的保护需要综合执法,要把行刑衔接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