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全市率先出台先行裁决和部分调解办案模式
“谢谢,谢谢……真没有想到工资能这么快拿到啊!这真是救命钱啊!”宝山区友谊路6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内,劳动者盛某拉着仲裁员的手,不停道谢。原来,劳动者盛某与某实业公司因工伤待遇争议闹到了仲裁,但是由于实业公司之前已就双方是否为标准劳动关系起诉到了法院,按规定前案法院未处理完毕且与后案有利害关系的,后案需要中止处理。考虑到盛某受伤时间较久、又没有经济来源,案件中止后无疑对盛某的生活是雪上加霜。为此,承办仲裁员积极与实业公司沟通,最终实业公司同意先行处理盛某的工资问题,盛某领取到了半年工资23000余元。
2016年7月21日起,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全市率先推出先行裁决和部分调解,就案件事实清楚无争议的申诉请求进行部分调解或先行裁决,最大限度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尽快维护当事人权益。盛某的案件是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成功实行部分调解的首例案件。“部分调解”和“先行裁决”两项举措是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优化完善流程、创新办案模式的实践,得到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也为全面实现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国劳动人事争议效能建设示范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