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全面推进区域降尘量控制
根据区政府确定的2008年区域降尘量控制目标值要求,宝山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在分析2007年区域降尘量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宝山区2008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和《宝山区2008年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有序推进。
——开展全面调查,摸清污染源头。为有效控制区域降尘量指标,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对罗店镇、月浦镇、杨行镇、顾村镇、淞南镇、高境镇等区域降尘量指标超高严重点位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调查,罗店镇朱家店村、月浦镇石洞口码头区域、杨行镇泗塘村和湄浦村湄星路等众多的区域降尘点降尘量数据超高严重,均是因周边具有大量的扬尘污染源所致。
——加强协调沟通,全力推进整治。根据调查摸底所掌握的情况,确定责任主体,开展协调沟通工作。如为解决月浦镇杨盛河以东的宝钢区域、石洞口码头区域、杨行镇泗塘村区域等众多区域的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与宝钢分公司、宝钢发展、中冶宝钢协力等单位召开协调会议5次,确定了钢渣堆场、低等级破损道路、停车场等产生扬尘污染单位的整治工作总体方案。有关单位根据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正在制定扬尘污染整治方案,部分单位的整治方案已获得通过,并按方案开始实施整治工作。
——实施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宝山区经过2006年、2007年两年的“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已完成8个镇、3个街道共计83.54平方公里“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工作。为切实控制区域扬尘污染,逐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制定了《宝山区2008年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实施计划》;通过全面实行联合执法、对房屋建设工地和码头堆场签订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等方式,强化长效管理工作。此外,通过与区建设交通委沟通协调,修订房屋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将文明施工单位的评比要求作为责任书的内容之一;同时修改了码头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条款,将物料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产生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现象纳入物料输出单位的责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