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杨委发〔2009〕11号)精神,设立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为主管本区民防、人民防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挂上海市杨浦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承担本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协调管理职责,参与本区地下空间规划。
(二)进一步完善人民防空系统防灾功能,建立健全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社区民防建设,推动社区民防规范化建设。
(三)取消已由市、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停止已由市、区政府公布取消或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民防、人民防空、地下空间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本区民防建设总体规划、防空袭方案、民防工程建设规划、民防通信警报与信息化建设规划。
(三)负责本区民防基本指挥所、预备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承担区应急处置指挥所的启动、日常维护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本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的计划、协调、监督和管理。
(四)负责本区防空警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和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群众防空组织(民防专业队伍);并落实有关装备和训练工作。
(五)负责本区民防工程的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民防结建项目的审查;负责区民防专项投资工程的建设;负责本区民防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备案工作;负责本区民防工程拆除、报废的管理和公用民防工程的维护管理。
(六)负责本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的协调。参与编制本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参与本区地下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查,参与协调推进地下空间重点项目建设;负责组织地下工程信息系统建设管理。
(七)负责民防特种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民防和应急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和管理;参与本区化学事故以及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牵头负责民众应急疏散防护工作;组织编制应对灾害事故的民众疏散防护预案;掌握本区应急避难场所分布情况;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负责组织民众的疏散防护行动。
(九)负责本区民众防护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社区民防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社区和基层单位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防护预案;组织民众开展防灾抗灾、应急演练等工作;负责本区民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社区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培训;协助开展城市公共安全教育工作。
(十)组织推进本区防空监视网、民防通信网的建设和管理;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推进本区地下空间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立完善民防信息化平台,推进本区民防信息系统建设。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实施本区民防行政执法工作和民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民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组织人事科)
(二)工程科
(三)指挥通信科
(四)财务科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