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减轻患病农民经济负担
今年以来,宝山区出台了《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面,并实施合作医疗大病补充救助政策,减轻患病农民经济负担,减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扩大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对全区农民中的100名五保户、525名贫困低保人员和2363名残疾人等参保对象,减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使他们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实施大病补充医疗救助,对患大病或因病致贫的困难参保对象给予大病补充医疗救助。今年,又推出大病减负和大病风险救助办法,对已享受合作医疗基本保障的参保人员,自负部分费用仍超过上年度全区农民人均年收入50%的人员实行减负;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享受基本保障和大病减负后的自负费用进行救助,最高年救助限额4万元。
据了解,为确保落实上述措施,区、镇两级财政加大了投入力度。今年,区财政为此投入668万元,同比增加240%;各镇投入1042.7 万元,同比增加70.9%,为合作医疗基金的平稳健康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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