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路口交通文明综合指数名列全市第三
日前,上海市路口交通文明综合指数第十八次测评结果公布,我区六个路口综合指数名列全市第三,平均管理守法率为98.89%,平均自觉守法率为93.57%,六个路口的总分值都在94分以上。 在巩固2006年60个交通文明示范路口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市文明办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将我区的控江路(大连路—江浦路)列为8个市级交通文明创建路段之一。区文明办、区交警支队按照市文明办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的要求,对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乱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严纠、严处和严教工作常态,形成交通文明创建工作由点到面的辐射效应,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闻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