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安区昌化路600弄15号协议置换项目居民购房相关税费减免事宜的报告
索取号:JD4300000-2021-051发布机构:区房管局标题:关于静安区昌化路600弄1-5号协议置换项目居民购房相关税费减免事宜的报告文号:静房管〔2021〕57号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成文日期:2021-10-20发布日期:2021-11-03
关于静安区昌化路600弄1-5号协议置换项目居民购房相关税费减免事宜的报告
市房管局:
因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配置需要,按照沪建房管联(2018)8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屋协议置换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853号文)等文件规定,我区于2021年9月23日启动了昌化路600弄1-5号协议置换项目签约工作,签约期2个月。今后签约居民使用置换补偿款在本市区域内购房时,或会遇到购房不能享受税费减免政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昌化路600弄1-5号协议置换项目,项目范围为昌化路600弄1-5号,总房屋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涉及167证房屋。其中居民137证、单位30证。实施主体为上海市闸北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委托上海静置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置换。目前签约居民108证,单位4证。
二、协议置换居民购房税费减免情况
协议置换居民在本市区域内用房屋协议置换合同中的补偿款购房时,区税务部门或不给予居民享受协议补偿款购房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经与区税务部门协调沟通,税务部门表示目前只有房屋征收居民购房时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协议置换是否适用需要上级部门认可或明确。
三、需要市局协调和帮助的问题
鉴于上述情况,望请市局根据853号文相关规定,与市税务部门协调,解决协议置换居民购房相关税费减免事宜。
特此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