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爱心的制度是推进垃圾分类的法宝
沪上公共场所按照垃圾分类容器设置需要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经过两年多的推进,基本都有设立。那么,设置了两类容器后,公众是否能做到垃圾分类呢?答案显然是不一定。一方面对于从属关系不属于主体管理者的社会人员,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制约措施;另一方面是在容器设置上没有考虑公众的实际需求,湿垃圾收集容器的缺位,造成无处可扔,进而带动其他品类的垃圾的混投。
诚然,在公共区域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既满足市民的需要,又要不影响环境是个难题。如何改变这一状况,宝山区罗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美兰湖分中心给出了答案。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在检查时发现,位于儿童疫苗接种区的一角,同样设置了上海统一的可回收物、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但是在容器上方贴上了一张“湿垃圾请扔在洗手间门口湿垃圾专用垃圾桶内”的提示。在检查中发现可回收物、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中无任何湿垃圾掺杂。
据医院管理人员介绍,垃圾分类实施后,强制派人值守在医院是不现实的,而美兰湖分中心由于区域内儿童多,等候时间较长,而儿童在等待的时候很多是靠吃东西打发时间的,站在家长的角度换位思考后,院方贴出了上述的提示,让爱心与制度有了完美的结合,执行下来效果不错。
小小一个提示带来的改变,其实说明了一个问题,在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的工作中,照搬硬做实效是不能体现的,只有用心思考、认真去做,因地制宜地担起责任,垃圾分类必定越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