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信访局三个到位做好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以来,高县信访局组织信访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制定贯彻《条例》具体举措,建立贯彻工作台账,逐条逐项细化落实,以“三个到位”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一、分类处置到位,及时反馈受理、转办情况。县信访局认真落实《条例》相关要求,抓实初信初访办理,解答好各类问题,突出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和路径指引工作,让群众明白上访、满意上访。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的登记、受理、告知、转办、反馈等程序要求,重点落实时限规定,及时向信访人告知受理情况,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件。
二、检查督办到位,切实提高疑难信访问题办理质效。加强信访问题办理质效,一方面坚持对受理的信访件采取台账管理、动态清零,利用网上平台对信访案件受理、办理、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追溯管理。同时,紧盯重点疑难信访问题、长期重复信访问题,开展大起底大排查,通过领导包案、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等手段,梳理出突出信访案件,进行妥善化解。
三、分析研判到位,有效发挥信访分析“参谋助手”作用。信访问题反映群众呼声,关乎群众利益,对来信来访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专题会商研究,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施策,妥善处理上访群众的诉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有效发挥了信访工作“晴雨表”作用。
(撰稿人:孔屯 ;审核人:孙文平;审发人:龙希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