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财政局2023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鄂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州财监发(2023)22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度会计和评督检查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鄂州市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
2、湖北梁子湖柯氏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3、鄂州市梁子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4、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中心卫生院
二、检查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止。
三、检查内容
会计制度执行、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预算编制及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和财经纪律执行等情况。
欢迎向我局反映或举报上述被查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或线索。
举报联系人:胡俊军,电话:027-60699980。
梁子湖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