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出台卫生健康三名工程实施方案
宿迁市全面推进健康宿迁战略,补齐优质医疗资源短板,强化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出台《宿迁市卫生健康“三名”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实施引培名医、建设名科、打造名院“三名”工程,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以“三名”工程为载体,围绕“名医带名科、名科创名院”发展思路,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三名”工程培育、发展和保障机制,更高标准地优化医疗服务供给,进一步提升本地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诊疗处置能力。到“十四五”末,打造不少于3所名院,力争有1家综合医院在全国地级市排名200名以内;建设15个左右名科,至少新增5个省级及以上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培养不少于50名群众认可度高、在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临床专家,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体验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方案》明确三个主要任务,一是引培名医,“十四五”期间,全市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不少于10个,每个团队不少于5人(全市三级医院至少每家引进1个团队,其中三甲医院每家不少于2个,鼓励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积极招引)。
二是创建名科,“十四五”期间,新增省级及以上临床(中医)重点专(学)科不少于5个,建设不少于15个市内顶尖水平的专(学)科。三是建设名院, 打造医疗高地。“十四五”期间,打造不少于3个市域医疗高地,力争有1家综合医院在艾力彼排行榜全国地级城市医院排名200名以内。
《方案》还明确采取评选建设对象、创建工作、实施目标考核和定期开展复评四大步进行骤实施。今年集中开展 “名医”“名科”“名院”建设对象评选,择优选出60名名医(其中至少5名中医)、20个名科(其中至少4个中医药科室)、5所名院的建设对象,中医药组名科、名医建设对象单列评选。经命名的“名科”“名医”“名院”有效期均为3年,期满后需复评。
《方案》明确的奖励扶持政策分为经费资助和医保奖励扶持政策。建设周期内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实施“三名工程”项目。 创成“名科”的临床科室医疗新技术、新项目临床使用,实行DIP支付特例单议倾斜政策,特例单议比例上浮40%。创成“名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医保周转金予以全额拨付,免扣年度质量保证金,提高医院资金周转效率; 支持“名院”合理规范发展,在医保基金年度总额指标上予以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