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网络平台自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令第711号)和《***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相关工作精神,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及网络平台检查情况的通报》(〔2023〕—58)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人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自检工作,并按要求按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自查整改情况。现将自查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网站运行情况
规范管理,及时更新网站栏目信息。一是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重要栏目信息,做到动态要闻类栏目每日更新、专题性栏目阶段性更新、其他类栏目常态化更新。截至2023年5月31日,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6040条。二是按照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相关要求,每日按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转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以及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重要信息。三是按要求及时办理回复网站找错留言信息。截至2023年5月31日,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未收到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填写的纠错留言信息。
(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
常态监管,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运营。一是全面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工作,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统计和监管工作。常态化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监督检查,对信息发布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排查整治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保障和发布原创信息少的账号。二是按上级相关要求,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重要信息转载情况专项排查整治,责令整改转载信息不积极、不主动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截至2023年5月31日,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常态化监管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共计24个。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运行情况
保质保量,对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对照《珙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认真梳理各项指标,逐一对照目录要求,分解下达信息公开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对照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公开。截至2023年5月31日,全县通过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系统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107条。二是按照要求,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对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30个公开领域按照公开标准进行再梳理、再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大幅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目前“珙县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已建设完成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展示。
(四)互动交流办理情况
合理分拣,按时回复留言信箱信件。认真做好县长信箱和舆情留言栏目信息的管理、反馈工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舆情引导、以正视听、解疑释惑、解决矛盾的作用。对县长信箱来件处理做到及时收集、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反馈,畅通网上信访渠道。截至2023年5月31日,我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栏目共收到信件117件,已办结117件(其中公开72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五)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情况
强化配置,提升网上办事指南便捷率。根据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3政务服务和“一网通办”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要求,持续加强“一网通办”,提升“五办服务”(秒批秒办、一证一照办、零材料办、掌上办、就近办)。截至5月31日,全县相关部门在全省一体化平台应梳理事项数1259项(办理项)。事项梳理方面:全程网办事项占比93.33%,“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100%,即办事项占比56.47%,承诺提速率86.71%;证照应用方面:证照生产率100%,证照签章率100%;运行效能方面: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32351件;工程审批方面:工程审批办件准确率10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件数131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一是县政府门户网站本级政策解读比例不足,二是解读方式创新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一是部分单位缺乏对政务新媒体管理的主动性,存在“转发多、原创少、政务属性不强”等问题;二是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目前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数量相对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个别单位甚至存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二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公开信息存在错字漏字等问题。
(四)一体化政务服务方面。个别单位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服务的办事指南存在要素内容不准确、不规范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常态监管力度。常态化对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县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错别字、错误描述和暗链、错链及时整改更正和校验,确保网站正常访问、新媒体健康运营。
(二)加强考核监督力度。继续将门户网站建设工作、信息公开和新媒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实行“月巡查、季通报”制度,督促相关制度落地落实,确保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达标。因内容长期不更新、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回应不及时、运维管理不规范被上级抽查通报批评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在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中扣分,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三)加强责任落实力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同时保障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
(四)加强技术保障力度。一是根据现有网站栏目设置情况,动态调整优化栏目配置,使网站的服务、宣传等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二是利用“宜宾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系统和第三方错别字监测系统加强对稿件信息的审核纠错力度,避免严重错别字、高敏信息、禁语等错误信息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