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宝应机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租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出租单位 | 江苏省宝应机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宝应县机关资产管理中心 |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宝应机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租 | 项目编号 | BYFCQGF2023060002 | ||||||
挂牌起止日期 (报名起止日期) | 2023年6月16日15时00分 至 2023年7月3日16时00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迟,最多延迟2个周期(竞价时间同期顺延) |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BYFCQGF2023060002001 | |||||||
标的坐落 | 城北初中东门南侧一层自南向北1-4间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标的面积 | 98.2平方米 | ||||||
挂牌价 | 5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3年 | ||||||
保证金金额 | 1万元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竞价时间 | 2023-7-4 09:30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
其他说明 | 原产权单位:教育局(城北初中) | ||||||||
出租方招租要求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12、涉及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的项目,原承租人未按出租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或在交易行权环节未行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 ||||||||
意向承租方承诺 |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资金来源合法。 3、承租期间按照要求诚信、合法经营,按合同要求按时交纳租金,不擅自将租赁标的物转租或分租。 4、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按合同要求归还租赁标的物,不要求任何的补偿费用。 5、一旦报名,即视为知晓标的位置等基本情况,同意和接受出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遵守相关政策法规。 6、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我方原因逾期或拒不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 请各意向承租方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会影响报名),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s://ggzyxt.yang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1、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单位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
保证金 | 1、意向承租方应于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帐号时所使用的***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帐户:1016***********420****0000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3、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人原因逾期或拒绝签订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届时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承租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37****8982 | 联系人 | 葛晓燕 |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0514-88990872 | 联系人 | 张先生 | ||||||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宝应县城南工业园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