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有人管设施有人护群众有收入平果易地搬迁安置点股份制管理显实效
为进一步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点管理,增加搬迁户收入,平果市对安置点集体资产进行有效整合,把全市8个安置点的349个商铺和安置点其他集体资产进行集中统一谋划管理,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采用“股份制”模式进行管理和经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平果市在2个最大的集中安置点吉祥小镇和如意小镇分别成立吉祥小镇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如意小镇股份经济合作社,把2个合作社的股权量化到全市所有搬迁户身上。股权设置只设个人股(即成员股),不设集体股,个人股仅设人口股(即按成员人数设置股份)。全市共有23766名搬迁群众获得个人股并签订协议书,所持股份作为享受收益分配和年终分红的依据。
为确保“股份制”管理长期稳定,平果市对股权的管理明确了规则,确保可管可控。一是坚持证书为凭。个人股份金额确定后,由股份经济联合社向持股社员(股东)出具平果市政府统一印制的股权证书,作为享受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凭证。二是坚持动静结合。即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股权可依法继承、内部转让,但不得退股提现,股份经济联合社建立股东台账,及时登记股权流转、增量扩股等变动情况及红利分配情况,掌握股权动态,同时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模式,维护现有持股社员的稳定。三是坚持保障权益。对符合成员身份的且公安部门未出具死亡或失踪证明的人员可享受同等股权,其股权证书暂由股份经济联合社保管,待失踪人员持身份证亲自到联合社领取股权证后,所获得的分红收益发还本人,其亲属或其他人不得占有、不得继承其股权。
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净收益采取“226”的分配模式进行分配(净收益的20%作为公益金,主要用于各安置点公共设施维修、公共服务、转增资本及公益设施建设等;净收益的20%作为管理公司的管理费,保障管理公司正常运营,让安置点切实有人管、能管好;净收益的60%全部拿出来作为股东的分红,让真金白银实实在在地流进搬迁群众的口袋)。据统计,平果市易地搬迁安置点集体资产实行“股份制”经营管理模式以来,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入达到了202.46万元,2023年计划向搬迁群众(股东)分红118.83万元,有效解决了资产权责不清晰、效益不明显和安置点管理难的问题,让搬迁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红利,真正做到了“小区有人管、设施有人护、群众有收入”。
(来源:右江日报 通讯员:马朝珍)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