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4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拟拨付人员公示
为准确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加强综合监管,强化群众监督,经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黄和林等1302名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对符合条件的李清秀等21名人员代发乡村教师费,对符合条件的唐飞熊等6名人员代发乡村医生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9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反映问题,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联系方式:0731-28580531(芦淞区人社局办公室);0731-28580565(芦淞区人社局基金监督股);0731-28580753(芦淞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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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4月城居乡村医生发放明细公示表
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4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发放明细公示表
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4月城居乡村教师发放明细公示表
责任编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