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政协保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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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05日发表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一、因工作需要,增补龚光军同志为政协保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二、因工作职务变动,同意肖海陆同志请辞政协保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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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07:58: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