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水镇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镇直各单位:
《龙水镇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全州县龙水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
龙水镇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
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35 号)文件要求,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保护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龙水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领导讨论、研究、决定制定龙水镇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关于粮食安全和视察广西时的***精神,全面落实***、***的决策部署,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助对象为2021年核实,并发放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或稻谷生产补贴的生产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和流转土地或代耕土地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的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作(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对于间套种面积的申报,只限于玉米、红薯、大豆三类作物相互间套种(任选玉米、大豆或红薯一种作物申报);对果林下间套种的玉米、红薯、大豆等旱粮作物不予补贴。
生产者申报此项补贴可以同时申报稻谷生产补贴等补贴。
三、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按照农民实际种植水稻、玉米、红薯、大豆的面积申报和统计。
(二)补贴标准
各类作物全县统一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
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普通农户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由县财政局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到“一卡(折)通”支付。
五、补贴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严格按照补贴程序要求。政策宣传发动—组织申报—镇级审核(4月2日前完成)—公示—汇总上报给县级(4月7日前完成)—县级联合审核(包括现场抽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公告—资金发放的程序进行。
(一)政策宣传。各村委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尤其是对拟将列入补贴实施范围的村委、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要落实政策宣传和发动申报工作,避免因宣传不到位引发的群众上访。
(二)组织申报。补贴采取申报制,粮食生产者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申报才能获得补贴。连片种植跨村委的粮食生产者向粮食种植所在地的村委分别申报。
(三)审核公示。镇工作小组负责收集各村委上交的汇总表、明细表、申报对象材料(包括农户姓名或单位名称、补贴面积、水稻种植地点等内容),逐一进行审核。并在每村委抽取5位申报者进行现场核验。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申报者重新申报。审核后在政府、村委、稻谷生产者水稻种植所在地的自然村公示3天。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并要进行重新公示。
(四)汇总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召开补贴面积审核会议(留存会议记录),并以正式文件呈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五)县级联合审核。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和镇人民政府共同开展抽查核验工作,对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2村,每个村随机抽5-10个农户进行核验,若发现因客观原因造成申报面积存在错误的,要及时通知乡镇重新核实、公示、修改。若经查实,属于主观因素,故意弄虚作假申报的,进行通报和取消资格处罚。
(六)公告。收到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后,在补贴对象粮食种植所在地的村委、自然村打印张贴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公告期为7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龙水镇人民政府是此项补贴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镇工作组、各村委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
各村委要加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了解该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各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三)做好基础工作
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各村委录入申报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农合行帐号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
(四)严明申报纪律
1. 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申请资格,进行全县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各类奖项。
2. 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组织农户申报,申报过程中要狠抓申报质量,严把质量关。
a、各村委及时组织全体村委成员认真学习2022年农民实际种粮一次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每个村委成员必须要懂补贴政策、领会实施方案,人人要晓得实施,做得农户提出问题能及时正确解答。
b、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工作, 各村委可以通过张贴补贴宣传画、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集中讲解、片干带领队长入户分散讲解等方式宣传发动工作,做到种植户户户知晓,避免漏报,
c、各村委干部协同合作、合理分工、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村委按片分工,村支书包村、片干包片、责任到个人,哪片出问题哪片干部负责到底。村支书负责统计各片的补贴申报数据,汇总、按排人员分队分片录入电子版。全村委的稻补申报面积不得大于耕补面积(田亩补贴面积)。如果大于耕补面积重新组织申报。
d、加强审核核对:片干从实际出发,根据申报者的租赁清单或代耕清单认真核对核查核实申报面积和种植模式(单季、双季稻),在补贴公示期间有投诉申报者的申报面积、种植模式不实及联合申报现象的,片干部负责组织村民小组长逐户逐项核对核查,核后确实是虚报假报的取消今年申报资格,如果补贴款发放后,有举报上访投诉申报者的申报面积、种植模式不实及联合申报从而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经核查是虚报、骗取国家补贴资的,由片干部追回全部补贴款。
e、申报材料归档,各村委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䣓分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表队与队分开 。
f、守纪律、讲正气、实事求是,各村委干部在组织申报过程中,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本人或者包庇亲戚朋友虚报假报,从而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一经发现追究法律责任。
3. 因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申报补贴资格。
(五)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在上级规定的时间点及时的、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今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并做好2022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绩效考评台账。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