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湘城矿业有限公司小平天山铅锌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公告
一、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整改重大隐患的督办函》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主要内容
隐患情况:主扇风机备用电机放置于地表值班室内,运输工具和运输通道未明确,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 1***23—2020)第 6.6.3.2条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第一部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第 二十项第 3 条的规定,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配备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备及工具
整改期限:2023年2月28日
整改责任单位:贵港市湘城矿业有限公司
整改责任人:潘世飞(贵港市湘城矿业有限公司小平天山铅锌矿主要负责人)
督办责任单位:贵港市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督办单位负责人:姚铁勤
监督(举报)电话:0775-4259176
三、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要求
贵港市湘城矿业有限公司对事故隐患消除前或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建或者停止使用。隐患整改竣工后,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向督办责任单位贵港市港北区应急管理局提出隐患整改验收申请。贵港市港北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对验收不合格或整改未完成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整改指令,督促贵港市湘城矿业有限公司重新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改无望或者企业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提请港北区人民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