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港南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及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收支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现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及城乡医疗救助基金2021年度基金收支情况公示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一)2020年港南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3412.44万元。
(二)截至2021年12月底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合计36535.85万元,其中个人保费收入17239.47万元,利息收入63.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000万元(每季度向市局申请的备用金),其他收入232.54万元(如医院退回的违规报销款)。
(三)截至2021年12月底,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合计45444.87万元,其中待遇支出16684.97万元(其中:住院支出13211.35万元,门诊统筹支出2053.60万元,门诊慢性病支出1420.0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045.35万元(包括上缴个人参保费和违规清退款等),其他支出714.55万元(如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等)。年末滚存结余4503.42万元。
二、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年末结余20.53万元,2021年财政补助收入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10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471万元,港南区财政补助3万元),利息收入3.30万元,其他收入0.40万元(为以前年度不符合报销医疗救助退回),全年可使用基金2602.2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2519.2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597.57万元,门诊支出259.51万元,住院支出1662.14万元。结余83.01万元至下年度继续使用。
港南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