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根据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钦市财资〔2016〕4号)精神,我市于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清查范围是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请列入清查范围的各单位按文件要求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开展清查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将相关清查报表和报告报计财科唐春雨处,电子文档发送到计财科邮箱zjwjck159@163.com。
***:《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期查工作的通知》(钦市财资〔2016〕4号)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11日
《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期查工作的通知》(钦市财资〔2016〕4号).rar